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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阳:路遇行驶车辆自燃 交警秒变“消防员”灭火保平安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8月17日讯(通讯员廖诗卉 曹诗灏 尹荷芬)夏季气候炎热,风干物燥,是火灾的多发期,8月16日下午,桂阳县交警在出警过程中偶遇一行驶车辆自燃,立即化身“消防员”紧急灭火,守护平安。

当天下午1点,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舂陵江中队交警黄海、辅警贺学勇等人在骏马大道路段巡逻时,发现一辆装载水泥正在行驶中的大中型拖拉机车底部自燃,冒出滚滚浓烟,火势还在逐渐蔓延。

“我当时行驶在骏马大道,刚刚上完一个坡,就听见车底下‘砰’了一声,我就马上靠边停车,一看车底下已经起火了。”驾驶员杨章清回忆说。

见此情形,交警立即向驾驶人喊话示意停车。这时车辆底部火势突然变大,停车地点正是骏马大道主干道,车流量大,如不及时将火扑灭,车辆燃爆将造成更大危害。交警立即拦停过路车辆找来灭火器进行灭火,伏在地上向拖拉机底部起火点喷射,对火势进行控制。同时,拉起警戒疏导其它车辆通行。

五分钟后,火情迅速得到控制,明火被扑灭。经查,车辆自燃是车辆电路老化所致,由于发现及抢救及时,驾驶员未受伤,没有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。

“我们提醒广大驾驶员:驾车出行时要有安全防火意识,车内要配备灭火器、急救包等应急物品,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更须严加防范,要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求救常识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行车途中,如发现烟雾或闻到焦糊味等,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开启危险报警灯及时停车检查。如发现确实是车辆起火,要迅速疏散车内人员,并第一时间报警。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舂陵江中队指导员黄海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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